為因應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2010(STCW 2010)年修正案生效,臺中港港勤船員已完成「保全職責」及「保全意識」訓練。
「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2010(STCW 2010)年修正案」於2012年發布後,其中「保全職責」及「保全意識」2項船員專業訓練,需於2014年1月1日前取得相關證書。臺灣港務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因應該修正案,又必須兼顧港勤拖船業務之正常運作,避免因船員接受該項訓練,致進出港商輪無拖船可用情況發生,遂委由中華航業人員訓練中心南下臺中港港區開班授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