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航港局昨(廿四)日完成客船「蘭嶼之星」清除工作,返還原鄉清淨海灘。
航港局表示,去(102)年九月間受颱風影響擱淺於台東縣達仁鄉海灘之「蘭嶼之星」客船,交通部航港局於昨日依法完成相關清除處理程序,還給當地海灘原始清潔面貌。
「蘭嶼之星」原停置臺東富岡漁港,年前受天兔颱風影響,繫船纜繩斷裂,由富岡漁港漂流擱淺於臺東縣達仁鄉附近海灘。該局發現「蘭嶼之星」擱淺後,即依商港法第53條規定,令船舶所有人於10月6日前提出移除計畫並執行移除作業,惟船主未採取任何措施,航港局即依商港法第67條裁罰新台幣十萬元,並依同法第54條公告三個月責令船舶所有人儘速移除船舶。
航港局指出,本次清除處理作業係因蘭嶼之星船舶所有人於公告期間屆滿後,仍未完成清除處理,該局隨即辦理採購招標,依商港法第53條第2項委請相關業者進行清除處理工作,所需費用仍將依法向船舶所有人索償。本次拆除處理作業昨日完成,所產生廢棄物均委託合法處理業者進行處置,還給臺東原鄉海灘美麗清潔面貌。
資料來源: 中華日報 103.2.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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