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版海員服務手冊即將走入歷史 |
以下是換發新版海員服務手冊的作業須知...
1、換發對象
1.從2015年2月1日起,在船舶服務之船員
1.從2015年2月1日起,在船舶服務之船員
(含國籍船舶所僱用外國籍船員)皆須持
新版船員服務手冊。
2.從2016年9月1日起,船員上船工作、參
加船員相關訓練、核換補發船員相關證
照、辦理船員任卸職簽證等如須檢附船
員服務手冊,皆須持新版船員服務手冊。
2、換發費用
1.免費換發(必須持效期內的舊版海員服務手
冊。若遺失舊版海員服務手冊者須自費換
發)
(1)換發新版手冊,但效期只到舊版上存留
效期
◎ 本國籍船員需檢附以下文件:
● 船員換發新版船員服務手冊「申請
書」 一份
● 舊版船員服務手冊(第一頁基本資
料)影本一份
● 最近一年內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二吋
二張
● 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一份
● 若非本人/未成年人辦理,需另附
委託書/法定代理人同意書
(2)換發新版手冊,其效期為10年有效
◎ 本國籍船員需檢附以下文件:
● 船員換發新版船員服務手冊「申請
書」一份
● 舊版船員服務手冊(第一頁基本資
料)影本一份
● 最近一年內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二吋
二張
● 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一份
● 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檢查合格時效
未滿二年(未滿十八歲者一年)的船
員體格(健康)檢查證明書
● 若非本人/未成年人辦理,需另附
委託書/法定代理人同意書
2.自費換發(未持有效期內的舊版海員服務手
冊/申請補發/新申請海員服務手冊者)
本國籍船員除檢附上述規定文件外,另請
依據「船員申請許可核發證照收費標準」
規定辦理 (新台幣500元)。
3、換發原則
1.從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止,以國
際線「整船換發」為優先;其次為國內線「
整船換發」。
2.從2015年4月1日起,全面對本國國籍船員
及本國船舶所僱用外國籍船員,依照申請
順序辦理換發。
總而言之,若想免費換發10年效期的新手冊,除了持有效期內的舊版海員服務手冊外,另需附上效期內的體檢報告;若只想換發新版手冊,則持有效期內的舊版海員服務手冊即可,但效期只到舊版上存留效期。
(e.g. 舊版手冊有效期到2017年9月2日,若未附上效期內的體檢報告,其新版手冊效期依舊只到2017年9月2日)。
另外,用舊版手冊辦理換發者,於領取新版船員服務手冊時,須繳驗舊版船員服務手冊(正本),並截角後發還。
本內容已經過整理,詳細內容依據公文規定為準。
參閱新聞: 海員服務手冊E化 新版明年(2015)上路
參閱網站: 交通部航港局公告「換發新版海員服務手冊的作業須知」
資料來源: 交通部航港局公告(海員字第1031910606號 公文)
1.免費換發(必須持效期內的舊版海員服務手
冊。若遺失舊版海員服務手冊者須自費換
發)
(1)換發新版手冊,但效期只到舊版上存留
效期
◎ 本國籍船員需檢附以下文件:
● 船員換發新版船員服務手冊「申請
書」 一份
● 舊版船員服務手冊(第一頁基本資
料)影本一份
● 最近一年內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二吋
二張
● 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一份
● 若非本人/未成年人辦理,需另附
委託書/法定代理人同意書
(2)換發新版手冊,其效期為10年有效
◎ 本國籍船員需檢附以下文件:
● 船員換發新版船員服務手冊「申請
書」一份
● 舊版船員服務手冊(第一頁基本資
料)影本一份
● 最近一年內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二吋
二張
● 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一份
● 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檢查合格時效
未滿二年(未滿十八歲者一年)的船
員體格(健康)檢查證明書
● 若非本人/未成年人辦理,需另附
委託書/法定代理人同意書
2.自費換發(未持有效期內的舊版海員服務手
冊/申請補發/新申請海員服務手冊者)
本國籍船員除檢附上述規定文件外,另請
依據「船員申請許可核發證照收費標準」
規定辦理 (新台幣500元)。
3、換發原則
1.從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止,以國
際線「整船換發」為優先;其次為國內線「
整船換發」。
2.從2015年4月1日起,全面對本國國籍船員
及本國船舶所僱用外國籍船員,依照申請
順序辦理換發。
總而言之,若想免費換發10年效期的新手冊,除了持有效期內的舊版海員服務手冊外,另需附上效期內的體檢報告;若只想換發新版手冊,則持有效期內的舊版海員服務手冊即可,但效期只到舊版上存留效期。
(e.g. 舊版手冊有效期到2017年9月2日,若未附上效期內的體檢報告,其新版手冊效期依舊只到2017年9月2日)。
另外,用舊版手冊辦理換發者,於領取新版船員服務手冊時,須繳驗舊版船員服務手冊(正本),並截角後發還。
本內容已經過整理,詳細內容依據公文規定為準。
參閱新聞: 海員服務手冊E化 新版明年(2015)上路
參閱網站: 交通部航港局公告「換發新版海員服務手冊的作業須知」
資料來源: 交通部航港局公告(海員字第1031910606號 公文)
3月份開始已經可以自行辦理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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