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這次海難發生的主因:
1.船體結構存在缺陷
2.沒有專人觀察和監視冰山動向
3.船上的電臺沒有收聽冰山報告而用私人電報
4.救生設備不足
5.求救信號沒有世界通用標準
※ 總結:
1.造船技術
2.航海技術
3.安全設備的規定
4.制定SOLAS公約
2.“TORRY CANYON”號油輪觸礁斷裂溢油事故。
※ 這次海難發生的主因:
1.舵機失靈
2.船長要求施救,但船東為了省錢而要求船上自救
3.船失控後觸礁,且溢出原油
※ 總結:
1.船長無權處理緊急情況
2.制定MARPOL73/78
3.制定STCW
3.“AMOCO CADIZ”號超級油輪觸礁斷裂溢油事故。
※ 這次海難發生的主因:
1.舵機損壞而失控
2.船長不會施救,但船東要求自救
3.雖後來有拖船幫助,但拖纜斷掉而觸礁,且溢出原油
※ 總結:
1.船長無權處理緊急情況
2.與上兩個案子遇到的問題幾乎一樣
4.“HERALDOF FREE ENTREPRESE”號滾裝渡船(駛上駛下船)傾覆事故。
※ 這次海難發生的主因:
1.船艏門未關,造成大量海水進入
2.為了方便車輛上下渡輪,渡輪靠泊時將船艏壓艙(艏傾),且開航時未調回來
3.貨艙內車輛未固定(水進入後導致自由液面效應)
4.船舶超載
※ 總結:
1.制定駛上駛下船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指南
2.提出對陸地的管理要求
3.船員管理不當
5.“EXXON VALDEZ”號超級油輪觸礁溢油案。
※ 這次海難發生的主因:
1.開航前,船長酗酒
2.用還未領取證書的三副
3.出港後,船長把駕駛權交給三副,而自己跑去睡覺
4.出港後不久便觸礁
※ 總結:
1.制定油污應急計畫
2.船員管理不當
6.“SCANDINAVIA STAR”號滾裝渡輪(駛上駛下船)火災案。
※ 這次海難發生的主因:
1.船舶超載
2.船員應變能力差
3.防火門有些不能正常工作、有些扇已拆除
4.失火時通風管道未關閉,大量煙霧進入公共場所,導致旅客無法逃避
5.失火位置導致不能使用救生艇
6.新船東剛接船還未建立一套完整管理制度
7.無法指引旅客疏散(船員與旅客的溝通語言不一樣)
8.船長指揮不力
※ 總結:
1.加強船岸聯繫
2.制定國際安全管理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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