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25日 星期一

臺中港港勤船員完成保全職責/意識訓練

為因應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2010(STCW 2010)年修正案生效,臺中港港勤船員已完成「保全職責」及「保全意識」訓練。

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2010(STCW 2010)年修正案於2012年發布後,其中「保全職責」及「保全意識」2項船員專業訓練,需於2014年1月1日前取得相關證書。臺灣港務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為因應該修正案,又必須兼顧港勤拖船業務之正常運作,避免因船員接受該項訓練,致進出港商輪無拖船可用情況發生,遂委由中華航業人員訓練中心南下臺中港港區開班授課。

本項訓練分3梯次進行,臺中港務分公司所有拖船船員均參訓並通過測驗,計有46員取得「保全職責」證書,24員取得「保全意識」證書。另考量港區部分委外港勤工作伙伴,亦有相同需求,在不影響授課品質,於中華航業人員訓練中心協助下,計有永康、吉特、建隆、臺燃等4家港勤相關公司及臺中關海良艇派員參訓,均全數通過取得證書。

本項國際公約之修正生效,臺中港內無論自營或委外之拖船船員,均已如期受訓完畢取得認證,未來對於港口運作之保全有所助益。另本次STCW 2010修正案,涉及層面甚廣,各級職船員於2017年1月1日前,尚需接受個人職務不同之多項訓練。臺中港務分公司將另陸續安排船員接受相關訓練,以期符合國際公約之要求,並提升港勤船員本職學能。


資料來源: 中華日報 102.11.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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